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项先进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0976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4]910号 |
发布机构: | 厅文明办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项先进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11-12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2013年以来,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交通运输部的亲切关怀下,抢抓机遇,勇克难关,保持强劲发展势头,为陕西建设西部强省作出了重要贡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精心策划、积极引导、真抓实干,服务陕西交通运输大发展。为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系统各单位和广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省厅决定对在2013-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1.先进单位
推荐范围: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和厅直各单位对自身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推荐,提交厅文明委联评。
推荐条件:重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精神文明建设专职机构,有必要的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氛围浓厚,全面完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在“司乘满意在陕西”文明服务年活动、“文明服务在陕西”百日竞赛活动及行业品牌建设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初步形成独具特色的单位文化和典型品牌。
2.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推荐范围:原则上由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和厅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工作特别突出的也可推荐申报本单位。
推荐条件:重视文化建设工作,有完善的组织文化建设纲要、工作方案和长效机制,有特色鲜明的组织文化体系,有丰富的活动载体,职工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在各级文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3.先进个人
推荐范围: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和厅直各单位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推荐条件:直接参与了近2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单位乃至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有一定影响力。
4.文明职工标兵
推荐范围:高速集团、交通集团、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各推荐1名一线职工,不局限于从事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人员,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可视情况推荐申报所在地的相关单位一线职工。
推荐条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工作尽职尽责,成绩显著。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群众评价好。立足本职,积极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
5.文明示范窗口
推荐范围:收费站、服务区文明示范窗口推荐分别由高速集团、交通集团负责,二级路收费站由收费中心负责,客货运站场文明示范窗口推荐由厅运管局负责,政务大厅等文明示范窗口推荐由省公路局归口负责,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可视情况推荐申报所在地的相关单位。
推荐条件:重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强,群众满意度高,全面完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在“司乘满意在陕西”文明服务年各项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达到厅级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标准。
6.文明执法标兵单位
推荐范围:一线路政、运政、海事和治超文明执法标兵单位。由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厅治超办分别进行推荐,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可视情况推荐申报所在地的相关单位。
推荐条件:重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明创建工作氛围浓厚,强化科学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群众满意度高,全面完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
二、名额分配
先进单位由各单位自行推荐。
先进个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详见“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
文明职工标兵由有关单位牵头推荐,每家单位1个推荐名额,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1个推荐名额。
文明示范窗口由有关单位牵头推荐,每家单位3个推荐名额,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1个推荐名额。
文明执法标兵单位由有关单位牵头推荐,每家单位2个推荐名额,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1个推荐名额。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掌握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切实推荐一批对交通运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典型。
2.各单位根据申报项目填写相对应的申报表,并提供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
3.各类申报表格和材料均要求打印填写,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打印稿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厅文明办。
联系人:马宁
电 话:029—88869155(F)
电子邮箱:mnhmc@126.com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文明办
邮 编:710075
附件:1.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2.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推荐申报表;
3.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
4.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文明示范窗口推荐申报表;
5.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文明执法标兵单位推荐申报表;
6.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申报表;
7.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文明职工标兵推荐申报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1: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先进个人(名) |
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个) |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
1 |
1 |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
1 |
1 |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
1 |
1 |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
1 |
1 |
渭南市交通运输局 |
1 |
1 |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
1 |
1 |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
1 |
1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
1 |
1 |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1 |
1 |
商洛市交通运输局 |
1 |
1 |
韩城市交通运输局 |
1 |
1 |
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
1 |
1 |
省公路局 |
2 |
1 |
厅运输管理局 |
1 |
1 |
厅航运管理局 |
1 |
1 |
省高速集团 |
2 |
1 |
省交通集团 |
2 |
1 |
厅外资办 |
1 |
|
交通技师学院 |
1 |
|
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
1 |
|
西安公路研究院 |
1 |
|
省西安汽车站 |
1 |
|
省汽贸公司 |
1 |
|
省汽车检测站 |
1 |
|
省收费中心 |
1 |
|
厅信息中心 |
1 |
|
厅定额站 |
1 |
|
厅质监站 |
1 |
|
厅宣传教育中心 |
1 |
|
厅发展研究中心 |
1 |
|
陕西交通技术咨询公司 |
1 |
|
陕西交通广告传媒公司 |
1 |
|
陕西交通资产服务公司 |
1 |
|
附件2:
全省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推荐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厅审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推荐单位指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或厅直各单位;
2.此表要求打印填写,一式一份。
附件3:
全省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
|
所在单位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厅审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推荐单位指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或厅直有关单位;
2.此表要求打印填写,一式一份。
附件4:
全省交通系统文明示范窗口推荐申报表
申报窗口名称 |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厅审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推荐单位指高速集团、交通集团、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和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
2.此表要求打印填写,一式一份。
附件5:
全省交通系统文明执法标兵单位推荐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厅审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推荐单位指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厅治超办,和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
2.此表要求打印填写,一式一份。
附件6:
全省交通系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厅审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推荐单位指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或厅直有关单位;
2.此表要求打印填写,一式一份。
附件7:
全省交通系统文明职工标兵推荐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
|
所在单位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厅审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推荐单位指高速集团、交通集团、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和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
2.此表要求打印填写,一式一份。